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201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7 00:00:00 作者:未知 来源:哈医大大庆校区 浏览次数:
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size][/size][/color]
黑财采〔2011〕18号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2012年度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现将《黑龙江省(省级)201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2012年度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省级)201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黑财预〔2011〕1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和执行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11〕10号)的要求实施,不得虚报和漏报,凡未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或政府采购调整预算的采购项目,省政府采购办一律不受理采购计划。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各预算单位要认真执行省级政府采购招标限额标准,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类和工程类中同类品目采购计划(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的,服务类中的品目采购计划(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的,要采取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不得重复采购、超标准采购、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三、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采购资金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采购资金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履行申报、审核程序,实行分散采购;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采购资金在限额标准以上的,履行申报、审核程序,实行分散采购。采购资金在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不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履行申报、审核程序,由预算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四、严格执行网上申报分散采购计划规程。分散采购计划一律实行网上申报、核准、网上盖章,并在网上反馈采购结果。未通过网上申报的分散采购计划,省政府采购办不予受理。对一般货物类、服务类分散采购项目,预算单位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并反馈信息;对30万元以下工程类分散采购项目,预算单位应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并反馈信息;对不按以上规定时限反馈分散采购结果的,省采购办将不再受理新的分散采购计划。
附件:1.黑龙江省(省级)2012年度集中采购目录
2.黑龙江省(省级)2012年度政府采购资金限额标准
3.黑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目录 限额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黑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1年8月23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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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黑龙江省(省级)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编 码 品 目 名 称 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A 货物类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1 电视机 年预算总额5万元以上,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清单。 A030102 冰箱 年预算总额5万元以上,执行节能产品清单。 A030103 洗衣机 年预算总额5万元以上。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执行协议供货制度。 A030106 空气调节设备 执行协议供货制度,执行节能产品清单。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执行协议供货制度。 A030201 计算机 执行协议供货制度,执行节能产品清单。 A030202 打印机 执行协议供货制度,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清单。 A030204 传真机 执行协议供货制度,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清单。 A030205 复印机 执行协议供货制度,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清单。 A030206 速印机 执行协议供货制度。 A030208 投影仪 执行协议供货制度。 A030209 扫描仪 执行协议供货制度。 A03029903 电子显示屏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0303 家俱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铁柜执行协议供货制度,执行环保产品清单。 A06 物资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0604 农用物资 年预算总额30万元以上。 A0605 储备物资 年预算总额30万元以上。 A0606 燃料(专指煤炭) 执行黑财采[2004]5号文件,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履行分散采购核准手续。 A0607 农药 年预算总额30万元以上。 A07 专用材料 A0701 药品 A0703 图书资料 年预算总额100万元以上。 A0706 工具和仪器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0708 服装及劳保用品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08 成品软件 以下年预算总额5万元以上。 A0801 操作系统 A0802 数据库管理系统 A0803 中间件软件 A0804 办公软件 A0805 防病毒软件 A0899 其它软件 A10 专用设备 A1001 通信设备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02 印刷设备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03 照排设备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04 网络设备 A100401 服务器 执行协议供货制度(单价5万以下)。 A100402 路由器 以下年预算总额5万元以上。 A100403 交换机 A100404 调制解调器 A100499 其他网络设备 A1005 发电设备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06 医疗设备 执行黑财采[2002]2号文件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执行黑财采[2002]2号文件 A1008 监控设备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10 农用机械设备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11 工程机械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12 园艺机械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13 消防设备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14 道路清障设备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15 警用设备和用品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19 教学设备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并执行黑财采[2002]2号文件。 A1020 实验室设备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并执行黑财采[2002]2号文件。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年预算总额30万元以上。 A1022 灯光、音响设备 年预算总额30万元以上。 A1024 体育设备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28 炊事设备 年预算总额30万元以上。 A1029 锅炉 年预算总额5万元以上。 A1030 电梯设备 A1031 测绘仪器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32 环境监测设备及器械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33 质量检测设备及器械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34 无线电监测设备及器械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35 交通管理设备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A1099 其他专用设备 年预算总额30万元以上。 A11 交通工具 A1101 汽车 以下执行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清单。 A110101 轿车 A110102 越野汽车(吉普车) A110103 卡车 A110104 载重汽车 A11010402 旅行面包车 A11010403 公共汽车 A11010404 微型客车 A11010499 其他在载重汽车 A110105 专用汽车 A11010501 工程汽车 A11010502 工具汽车 A11010503 消防车 A11010504 警车 A11010505 救护车 A11010506 通讯和广播用车 A11010507 皮卡 A11010508 洒水车 A11010509 道路清扫车 A11010510 垃圾车 A11010599 其他专用汽车 A110106 摩托车 A1102 船只 A99 其他货物 B 工程类 B01 建筑物(包括改建、扩建) B02 市政建设工程 以下年预算总额20万元以上。 B03 环保、绿化工程 B0301 污水处理 B0303 园林绿化工程 B09 修缮、装饰工程 年预算总额30万元以上。 B10 土地整理 B11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C 服务类 C01 印刷、出版 年预算总额30万元以上。 C02 工程监理、工程设计 年预算总额20万元以上。 C0201 总体规划 年预算总额20万元以上。 C021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年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 C03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年预算总额20万元以上。 C070301 车 辆 保 险 执行黑财采[2010]1号文件,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履行分散采购核准手续。
C08 会 议(培训) 查询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www.hotel.gov.cn)。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履行分散采购核准手续。 C011 勘查、勘探 C012 保洁服务 年预算总额30万元以上。 C013 物业管理 年预算总额30万元以上。 说明:1、表中“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是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行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的最低限额标准。限额标准以下实行分散采购,需编入政府采购预算。
2、执行协议供货制度的采购项目需编入政府采购预算。
3、对部门预算中用于煤炭、车辆保险、会议的采购项目,无论在哈省直预算单位,还是哈外省直预算单位都要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履行分散采购核准手续。
4、黑龙江大学、哈师大、黑龙江商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齐齐哈尔大学、东北石油大学及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省肿瘤医院对修缮、装饰工程采购项目中零散、分散的项目执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为年预算总额200万元以上;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科技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省民族干部学院、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省建筑技术职业学院、八一农大、牡丹江学院、黑河学院、绥化学院及省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一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二院对修缮、装饰工程采购项目中零散、分散的项目执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为年预算总额100万元以上。
附件2:
黑龙江省(省级)2012年度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项 目 类 别 采 购 限 额 标 准 货物类 年预算总额10万以上(10万以下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不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工程类 年预算总额20万以上(20万以下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不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服务类 年预算总额50万以上(50万以下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不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说明:1、表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是指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分散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限额标准。
2、实行分散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需编入政府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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