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2年大庆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7 00:00:00 作者:未知 来源:哈医大大庆校区 浏览次数:
大庆市财政局文件
庆财采〔2011〕6号
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2年大庆市本级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要求,市财政局编制了《2012年大庆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经省财政厅同意,现予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认真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市直预算单位要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结合《2012年大庆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将年度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列出,据实编报201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不得虚报和漏报。属于预算内、外资金采购项目,由预算单位自行编制,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经市财政局主管科室审核后,提交市财政局预算科汇总编制2012年市本级预算内外政府采购预算。属自筹资金采购预算项目,由预算单位自行编制,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汇总编入2012年市本级自筹资金政府采购预算。
二、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程序
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分为集中调整和及时调整。原则上,每年集中调整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调整的,经核实后按月予以办理。按照有关规定,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将需要调整的采购项目,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有关科室审核,并由市财政局预算科核准汇总后,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行。
三、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一)按月编报政府采购计划。预算单位要依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报采购计划。没有依据采购预算申报的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将不予受理。预算单位要切实做好政府采购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衔接,及时汇总部门(单位)内部的具体采购需求,统筹安排采购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报下一个月的政府采购计划,并填报“大庆市政府采购申报单”或“协议供货审批单”,如达到公开招标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预算单位应提前两个月申报采购计划。在编报采购计划时,不得指定品牌或提出具有倾向性的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特定条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实施采购事宜,并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未按时上报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政府采购项目,无特殊情况,将不予采购;属于政府 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规执行,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集中支付部门及相关财务部门不予支付资金。
(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科技部确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涉及节能和环保产品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列入采购预算、优先采购,并在上报采购计划时,予以标明。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评审中应按规定给予加分或强制采购。
(三) 严格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度。凡采购进口货物的,应按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审批。
四、市本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各预算单位要认真执行市本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类中同类品目采购计划(预算)金额达到8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中同类品目采购计划(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中同类品目采购计划(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应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为防止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同类采购项目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不得采购两次以上。
五、加大采购项目验收和结算力度
(一)项目验收。预算单位在采购项目结束后,办理结算时应将有关验收结算手续送达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鉴证。工作中应加大验收力度,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预算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一般采购项目,由预算单位组织初步验收,集中采购机构在初步验收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抽查验收或全面验收,并最终确认验收结果;技术复杂且性质特殊需要经权威机构检测的项目,由预算单位委托检测,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及预算单位报送的基础验收资料确认验收结果,并向管理部门备案。
(二)采购资金支付。属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项目,由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有关验收手续传递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向市财政局国库科提出付款通知;国库科审核无误后,直接向供应商支付资金。属自筹资金的采购项目,由预算单位自行向供应商支付资金。
六、注意事项
(一)关于协议供货。市本级集中采购目录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计算机、数码照像机、数码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服务器、空调、硒鼓、墨盒(墨粉)等,实行协议供货方式采购。纳入协议供货范围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由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竞价;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由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协议供应商中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
(二)采购模式。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方式进行。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采购资金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和采购资金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由预算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三)实行网上申报和信息反馈。集中采购计划和分散采购计划均实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集中采购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反馈采购信息及备案事项。对一般货物类、服务类分散采购项目,预算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并在网上反馈采购信息及备案事项。对不按规定时限反馈分散采购结果的,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将不受理新的分散采购计划。
七、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附件:1、2012年大庆市本级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2、2012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表
3、2012年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表
4、2012年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说明
5、政府采购项目编码表
二О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财政 政府采购 集中采购 标准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检委、各县(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及高等院校。
大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 11月15日印发
共印350份。
附件1:
2012年大庆市本级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编 码 品目名称 集中采购资金限额标准
A 货物类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10万元以下网上竞价;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再次竞价。
A030106 空气调节设备 10万元以下网上竞价;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再次竞价。
A030199 其他电器设备 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 计算机 10万元以下网上竞价;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再次竞价。
A030202 打印机 10万元以下网上竞价;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再次竞价。
A030204 传真机 10万元以下网上竞价;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再次竞价。
A030205 复印机 10万元以下网上竞价;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再次竞价。
A030206 速印机 10万元以下网上竞价;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再次竞价。
A030208 投影仪 10万元以下网上竞价;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再次竞价。
A030209 扫描仪 10万元以下网上竞价;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再次竞价。
A030299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单项在5万元或年累计在20万元以上
A0303 家具 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A030301 办公家具
A030302 宿舍家具
A030399 其他家具
A05 建筑、装饰材料 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A06 物资 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0604 农用物资
A0606 燃料(冬季取暖用煤)
A0699 其他物资
A07 专用材料 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A0701 医疗耗材
A0706 工具和仪器
A0708 制服及劳保用品(包括执法部门统一制装、学生统一校服)
A0799 其他专用材料
A10 专用设备 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A1001 通信设备
A100101 移动通信设备
A100102 电话通信设备
A100199 其他通信设备
A1002 印刷设备
A1003 照排设备
A1004 网络设备
A100401 服务器 10万元以下网上竞价;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再次竞价。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A100404 调制解调器
A100499 其他网络设备
A1005 发电设备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A1008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A1010 农用机械设备
A1011 工程机械
A1013 消防设备
A1015 警用设备和用品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A1019 教学设备
A1020 实验室设备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A1022 灯光、音响设备
A1023 文艺设备
A1024 体育设备
A1025 地震设备
A1027 电梯和起重机
A1028 炊事设备
A1029 锅炉
A1099 其他专用设备
A11 交通工具
A1101 汽车
A110101 轿车
A110102 普通轿车
A110102 越野汽车(吉普车)
A110103 卡车
A110104 载客汽车
A11010402 旅行面包车
A11010403 公共汽车
A11010404 微型客车
A11010499 其他载客汽车
A110105 专用汽车
A11010501 工程汽车
A11010502 工具汽车
A11010503 消防车
A11010504 警车
A11010505 救护车
A11010506 通讯和广播用车
A11010507 皮卡
A11010599 其他专用汽车
A99 其他货物 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B 工程类
B01 建筑物 单项在10万元以上
B02 市政建设工程 单项在10万元以上
B03 环保、绿化工程 单项在5万元以上
B0301 污水处理
B0303 园林绿化工程
B0304 荒山绿化
B0305 天然林保护
B0306 防沙工程
B04 水利、防洪工程 单项在10万元以上
B0401 河道疏浚工程
B0402 大坝、水库、闸门、泄洪工程
B0403 农田水利工程
B0404 江河、湖泊治理工程
B05 交通运输工程 单项在10万元以上
B0504 公路、桥梁、涵洞
B09 修缮、装饰工程 单项在10万元以上
B10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单项在5万元以上
B11 中小学危房改造 单项在5万元以上
B99 其他政府投资工程 单项在10万元以上
C 服务类
C01 印刷、出版 单项在5万元年累计在30万元以上
C02 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 单项在5万元年累计在20万元以上
C03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单项在5万元年累计在20万元以上
C04 维修 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C0401 一般设备
C0402 专用设备
C0403 建筑物
C0499 其他维修
C10 物业管理 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C99 其他服务 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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